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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长张广宁 让公众参与规章制定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广州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8

      6月26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12届10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3·16”特大交通事故有关监管责任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广州市本级2006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请示》和《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试行办法(草案)》。

      “3·1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市监察局牵头组成了事故监管责任联合调查组,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相关监管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并对照相关职责和法律法规提出了处理意见。会议同意了市监察局《关于对“3·16”特大交通事故有关监管责任问题的处理意见》。张广宁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3·16”特大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广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市有关部门编制了《关于广州市本级2006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请示》。张广宁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外收支管理,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为切实保障公众参与规章的制定工作,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试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规章纳入公众参与的范围,将公众参与贯彻到规章的立项阶段、拟订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阶段、规章部门起草阶段、法制机构审查阶段、规章的后续评估阶段等规章制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张广宁指出,《办法》充分体现了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的具体要求,是政府立法工作上的一个进步,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的精神,提高我市的规章制定质量和民主立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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