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山东 山西 陕西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四川 江苏 浙江 安徽 
云南 贵州 甘肃 辽宁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藏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江西 宁夏 香港 台湾
首页 市长新闻 城市交流 城市经营 招商引资 市长俱乐部 市长博客 最新政策 市长热线 热线月报
  广告专栏
 相关新闻
  • 违规投资43.5亿理财 南航…

  • 发改委密议油价机制 可能…

  • 手机实名制管理规定制定…

  • 信产部:电信资费要让农…

  • 国家严防房产假赠与逃税…

  • 教育部要求加快改扩建农…

  • 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将统一…

  • 国土资源部开源土地力保…

  • 七部委督查贵州六盘水违…

  • 外交部:中国与朝鲜从未…

  • 北京救治病重乞丐由政府负费 医院不得拒收病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7
     核心提示:北京市出台规定,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买单住院救治。医院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 昨天,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今后,凡是有生命危险,必须立即抢救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都由政府买单住院救治。医院要及时对送至的此类病人进行抢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财政部门负责保障该项护送和救治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根据该意见,在救助管理站内突发危重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被及时送当地救治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在社会上发现的、病情基本稳定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机构应派专人询问情况,并及时与其亲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联系并核实相关情况。属于救助对象的,纳入救助范围;对拒不提供本人真实身份的,不纳入救助范围;对无法提供本人基本情况,经治疗后仍无法提供并无人认领的,纳入救助范围。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都要与同级民政部门协商确定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要“先救治,后结算”,及时对民政、公安、城管执法部门护送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进行抢救,不得拒收病人和收取押金。对于需转院治疗的危重病人,由救治定点医院负责为其办理转院手续,相关救治费用统一结算。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门将负责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护送和救治经费,并负责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救治定点医院救助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区县救治定点医院救助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其中,由社会群众护送到医院的危重病人,经救助管理机构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相关急救、护送等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定期向120急救中心支付。

    -记者调查

    医院将无后顾之忧

    记者采访多家医院得知,多数医院每年都有流浪乞讨人员被送到急诊,医治产生的费用无人承担,给医院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其中世纪坛医院因临近西客站,此问题尤为突出,据该院医务科统计,每年医院因病人欠费收不回医药费的约90多例,其中流浪乞讨患者有20多人。地处南城的中国康复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也表示,乞讨和三无病人经常让医护人员陷入两难境地。该院公关部主任陈亚伟说,“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后会减少医院的这部分损失,同时使医护人员更加放心地去救死扶伤。”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 加盟方案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版权协议 | 新闻报料
    Copyright © 2006 - 2007 www.zgszr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深圳纵横品牌机构版权所有 粤ICP备06060526号